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为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决定注销 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8 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份 20,359,837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来源概述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在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资金总额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披
露《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8 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359,83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0%;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议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共计 20,359,837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则未授出股份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应当在公
司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即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转让
或者注销。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4、2018-041、2019-011、2019-012、2019-035、2019-036、2019-037。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即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转让或者注
销,即将届满。
2、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投 资回报,公司决定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 20,359,837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注销股份、《公司章 程》备案等事宜。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70,529,500 股变更为 1,250,169,663 股,
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数量 本次注销后
数量(股) 占比(%) (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5,470,387 29.55 0 375,470,387 30.03
1、高管锁定股 375,470,387 29.55 0 375,470,387 30.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95,059,113 70.45 20,359,837 874,699,276 69.97
三、总股本 1,270,529,500 100.00 20,359,837 1,250,169,663 100.00
注:上述数据以 2022 年 6 月 18 日数据测算,具体以注销完成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1,270,529,500 股变更为 1,250,169,663
股,《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条款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052.95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016.9663 万元
第二十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127,052.95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125,016.9663
条 万股。 万股。
注: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