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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7 深市 涪陵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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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7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后,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
440,706,766.02 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926,489.97 元,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093,135,105.82 元,2025 年半年度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1,968,041,792.05 元。

  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
的规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1,968,041,792.05 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153,919,028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
红利 230,783,80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日常项目建设、销售、生产等经营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