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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 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215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 公司申请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爱萍、曹绍明、曹晓玲所持四川省惠
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 12,922.83 万元, 最终交易价格确定
为 12,92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6,300.00 万元,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6,620.00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向王爱萍、曹绍明、曹晓玲三人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491,18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4 元,金额共计 6,620.00 万元,
发行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登记上市。同时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200.77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97 元,共
计募集资金 3,206.25 万元, 坐扣承销费用 1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96.25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瑞
华验字〔2015〕 5001000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9 月 30 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重庆涪陵
支行
023900165910801 31,962,505.87 0.00
已于 2016 年 8
月销户
合 计 31,962,505.8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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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
告附件 1。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 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不存在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77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5.97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6.25 万元,同时结合定向增发股份及现金支付
的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完成四川
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 22,905.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 22,868.84 万元。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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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川华衡评报﹝2015﹞035 号)中预计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息前税后利润
为 1,715.68 万元, 2018 年息前税后利润 2,154.60 万元, 2019 年息前税后利润 2,588.18
万元, 2020 年 1-9 月息前税后利润 2,142.33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四川省惠通食
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实现效益高于预测效益,运行情况良好。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已足额到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 31,962,505.87 元,按
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三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完成了募集资金部分现金对价的支
付,即支付王爱萍 15,981,252.94 元,支付曹绍明 14,383,127.64 元,支付曹晓玲
1,598,125.29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仅剩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 6,088.59 元,占募
集资金净额的 0.02%。
2016 年 7 月 28 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将 2015 年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之利息转为自有资金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募集
资金利息 6,088.59 元转为自有资金使用,并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办理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扣除相关费用,该账户实际结余 6,087.92 元。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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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6.2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96.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96.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2015 年: 3,196.2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完工
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注 1]
1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惠
通 实 业
100% 股 权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项
目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惠
通 实 业
100% 股 权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项
目
3,196.25 3,196.25 3,196.31 3,196.25 3,196.25 3,196.31 0.06 2015.10.08
注 1: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金额多 0.06 万元,系支付的汇款手续费和服务费,本公司计入了前次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际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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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目
累计产能利用
率
承诺效益
[注 1]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 2]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序 预计效益
号 项目名称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1-9 月 年
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惠通实业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00.00% 14,381.31 982.69 2,609.19 5,922.60 13,354.36 22,868.84 是
注 1: 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项目, 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 上表所列承诺效益系收购定价所依据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 2015﹞035 号)中的预测
收益,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累计实现效益高于评估预测效益。
注 2: 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项目实际收益系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各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