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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0-10-2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9,9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6.66%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7.8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11 月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发行后总股本 239,98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和本公司股东山西信托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太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于2010 年12 月21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股东中信国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于2010 年11 月20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4、本公司股东海鑫实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于2010 年11 月7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I
    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
    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
    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10 月29 日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晋财金[2010]31号),
    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IV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0 亿股,本次拟发行39,98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39,980 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和本公司股东山西信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太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且于2010 年12 月21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信国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且于2010 年11 月20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海鑫实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且于2010 年11 月7 日之前,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审
    慎监管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V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和《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晋财金[2010]31 号),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除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
    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长期发展及其短期运行趋势都有较强的依赖
    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与保荐、自营和资产管理等
    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大幅度下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
    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
    的风险。
    本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及时研究宏观经济走势、把握政策走向,在市
    场大幅波动时,本公司也取得了相对稳定的经营业绩。在2001 年至2005 年的
    熊市中,公司与同行业相比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经营业绩。但是,本公司的经营业
    绩依然受到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的较大影响,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
    度以及2010 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7.44 亿元、7.90 亿元、15.12 亿
    元和5.9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5 亿元、2.77 亿元、6.24 亿元和2.01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55.70 亿元、-22.29 亿元、60.11 亿元和-39.35
    亿元,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 年末以及2010 年6 月30 日总资产分别为
    110.87 亿元、78.99 亿元、148.94 亿元和118.57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22.31 亿
    元、24.28 亿元、34.42 亿元和33.23 亿元。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资本市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VI
    证券市场本身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从而可能对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与
    保荐、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造成影响,加大了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二)盈利模式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经纪、承销和自营业务三个领域。盈利
    模式较为单一,存在业务同质化现象,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压力增大,经营
    成本上升。对证券市场高度依赖的盈利模式,导致证券公司过分依赖外部环境和
    市场行情,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公司的
    经营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呈现证券公司数量偏多、规模过小、竞争过激、资本实力
    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
    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
    争能力。
    此外,随着各种创新业务品种、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
    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渗透,同证券公司形成了竞争,证券公司
    面临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综合公司经纪、投资银行等各项业务排名情况,
    本公司综合业务表现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之上,本公司面临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
    险。
    (四)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信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20,386,562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山西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21,475,687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941,862,2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本
    届董事会12 名董事中,国信集团派出董事2 名;在本届监事会12 名监事中,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山西信托派出监事2 名。国信集团虽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但在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其派出董事和监事数量相对较少。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VII
    国信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实施细则情况下,可能对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股利分配时间和数额、新证券发
    行、非职工董事、监事选举、并购、合资或投资、《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施加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资金运用的收
    益与我国证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