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
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A 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
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
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4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5 号文核准。山西证券的股票代码
为00250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
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 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
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
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25日(T-5日)至2010年10月27日(T-3日)期间,组织本
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
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
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2
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5、2010年10月27日(T-3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
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
或联席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
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8,000 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10 月22 日(T-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3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10月22 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10月25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深圳)
T-4 日 10月26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上海)
T-3 日 10月27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 日 10月28 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10月29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11月1 日(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11 月2 日(周二)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11 月3 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摇号抽签
T+3 日 11 月4 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
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二、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0 月25 日、10 月26 日和10 月27 日,
在深圳、上海、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10 月25 日
(T-5 日,周一)
15:30-17:00
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 七楼 夏威夷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4
10 月26 日
(T-4 日,周二)
15:30-17:00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东方滨江大酒店一楼 世纪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 号
10 月27 日
(T-3 日,周三)
9:30-11:00
北京远通维景大酒店 六楼 远通盛宴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0 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
话(010)84683900。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
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
号等)以2010 年10 月27 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
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
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3、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 年10 月25 日(T-5 日,周一)、2010 年10
月26 日(T-4 日,周二)和2010 年10 月27 日(T-3 日,周三)每日9:30 至15:00。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
4、配售对象应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
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
购数量相互独立,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
8,000 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
即2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2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5
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
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 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
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
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5、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0 年10 月27 日(T-3 日,周三)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
报数量超过8,000 万股以上的部分;经联席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
异常的。
6、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联席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4683900
2、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468390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