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5-00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延期的基本情况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
报》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君凯”或“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 是否为
股东 第一大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限售股 原到期 延期后 冻结
名称 股东及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及限售 起始日 日 到期日 执行 原因
其一致 比例 类型 人
行动人
雪松 是 340,029,660 98.24% 62.51%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文投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雪松 是 3,789,725 1.09% 0.70%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文投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雪松 是 2,284,460 0.66% 0.42%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文投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上海
小计 346,103,845 100.00% 63.62% 金融 司法
法院 冻结
广州 是 2,458,234 7.81% 0.45%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君凯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广州 是 4,590,005 14.59% 0.84%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君凯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广州 是 8,064,089 25.63% 1.48%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君凯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广州 是 11,445,843 36.37% 2.10% 否 2022年3 2025年3 2028年3
君凯 月31日 月30日 月9日
小计 26,558,171 84.39% 4.88%
合计 372,662,016 98.70% 68.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7,572,946股,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8.70%,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雪松文投和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情
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日、2019年2月16日和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04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
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雪松文投 346,103,845 63.62% 346,103,845 0 100.00% 63.62%
广州君凯 31,469,101 5.78% 26,558,171 0 84.39% 4.88%
合 计 377,572,946 69.40% 372,662,016 0 98.70% 68.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
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70%,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0%。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平潭汇垠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平潭汇垠”)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887号],且已生效。上述雪松文投及其一
致行动人被上海金融法院继续司法冻结的股份是本案的质押物之一。若因客观原
因导致上述事项无法解决,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公司再次提醒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规则制度,能够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常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关联方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