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53.7461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53.7461
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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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册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公司注
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
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 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
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裁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裁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3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4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5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7 同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753.7461万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8 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50,753.7461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明面值。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供财务资助,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为公司利益, 经股东会决议, 或者董事会按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公司
9 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任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业)有本条行为的,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10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1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励;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
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二)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