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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尤夫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司选举丁中兵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郭麾先生(董事长)、赵忠琦先生、赵婷女士、陈立洲先生。

  2、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曹义东先生、田明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郭麾先生(主任委员)、赵忠琦先生、陈立洲先生;

  审计委员会:赵德军先生(主任委员)、田明先生、曹义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田明先生(主任委员)、赵德军先生、赵婷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德军先生(主任委员)、曹义东先生、赵忠琦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素平女士(监事会主席)、夏金强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丁中兵先生。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1、总经理:王国兴先生

  2、副总经理:王锋先生、孟祥功先生

  3、财务总监:蔡玮女士

  4、董事会秘书:霍献辉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霍献辉先生

  总经理王国兴先生、副总经理孟祥功先生、副总经理王锋先生、财务总监蔡玮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霍献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董事会秘书霍献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霍献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霍献辉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2833555

  电子邮箱:huoxianhui@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简历

    王国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
陕西延安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在陕西陕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化工事业部工作,曾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事业部主任,现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国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祥功:男,1963 年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历任山
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海龙康富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 9 月起就职于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生产和销售工作;2015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祥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497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
处分决定,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孟祥功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1】55 号),
因孟祥功先生违法行为轻微,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本次聘任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王锋:男,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05 年起就职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监事、董事,2016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8月9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王锋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1】55 号),因王锋先生违法行为轻微,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本次聘任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蔡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蔡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霍献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在浙江尤夫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4 月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察部部长,2023 年 2 月至今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霍献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霍献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黄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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