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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贵州百灵: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4-00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844.00 万股(含)至 1,688.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2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03,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6.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59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45,686,279.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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