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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达实智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
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单成保先生、易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会前认真审查单成保先生、易鸿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附件:简历

  1. 单成保先生,1976 年 4 月出生,湖南师大经济学士,湘潭大学法学学
士,获国家司法资格证,律师资格证。2008 年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起任深圳达实信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2 年起任深圳达实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2022 年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易鸿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学士,清华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MBA)。2003 年 3 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建筑智能化事业部项目总监、智慧建筑事业部总经理,兼任珠海达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易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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