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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海康威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2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36 名,代表股份
6,280,418,696 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703%。其中除公司董
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28 名,代表股份 703,768,510 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5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3 名,代表股份 5,355,827,315 股,
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9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93 名,代表股份 924,591,381 股,
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0,5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5,5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2,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2 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1,5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5,5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1,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2 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1,5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5,5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1,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2,0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4,0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2,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97,855,108.1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2,954,964.00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 37,958,561,319.89 元,减去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8,489,887,847.10
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 6,864,285.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030,437,901.96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460,240,986.49 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030,437,901.96 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363,932,7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554,752,952.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59,2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6,8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2,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03,709,05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16%;反对 56,86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81%;弃权 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6、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3,0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4,0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1,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03,712,85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21%;反对 54,06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77%;弃权 1,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76,402,67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361%;反对 4,012,92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639%;弃权 3,1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699,752,48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4294%;反对 4,012,92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5702%;弃权 3,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胡扬忠、邬伟琪,持股共计 5,125,855,01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48,213,25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4500%;反对 6,347,03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5497%;弃权 3,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697,418,076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0977%;反对 6,347,03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9019%;弃权 3,4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0,361,63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91%;反对 55,46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9%;弃权 1,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74,069,26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989%;反对 6,347,83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011%;弃权 1,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1,259,72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8.7396%;反对 6,348,83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011%;弃权 72,810,14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5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624,609,5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8.7521%;反对 6,348,8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9021%;弃权72,810,14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345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胡扬忠,持股共计 3,972,208,93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01,756,72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04%;反对 6,451,4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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