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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2

海康威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5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2 年 9月 15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5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
/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9 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公告》(2022-050 号)、《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6 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报告书》(2022-057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20,96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23%,最高成交价为
29.6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81,024.67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 年 10 月 11 日)前五个交易日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45,146,891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820,968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1,286,722 股。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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