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0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复核合伙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收到信永中和发来的《关于变更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复核合伙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波琴女士、梁功业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女士作为独立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李文茜女士工作变动原因,李文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独立复核合伙人,现委托郭东超先生为独立复核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王波琴女士、梁功业先生,独立复核合伙人为郭东超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拟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近五年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质量复核合伙人系信永中和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