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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宏创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6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前方先生、张伟先生、刘兴海先生、肖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楠先生、刘剑文先生、胡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楠先生、刘剑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毅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岩女士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 6 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对邓岩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前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1 年,大专学历,
毕业于北京人文函授大学群众文化管理专业,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特邀副理事长、山东省铝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滨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1993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邹平铜矿厂长兼书记,2001 年 9 月加入山东魏桥创业集
团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
至今任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 月至今任滨州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滨州市铝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赵前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2 年,本科学历,毕
业于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先后任山东魏
桥铝电有限公司(原滨州魏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主任助理、安技科
科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2 月先后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安技处
处长、厂长;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总
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 4 日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副总经理,
负责热电厂的生产及运营管理;2020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8 日任山东宏桥新型
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月 22 日任山东宏创铝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兴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1 年,本科学历,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会计师(高级)、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滨州高新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科员、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2011 年 2 月
至 2016 年 6 月任滨州高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部长。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员,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2017 年 4 月至 5 月
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兴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肖萧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7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统计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参加工作,2011 年至 2013 年任德安华(北京)
商业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师;2013 年至 2017 年 4 月任中国宏桥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肖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5 年 2 月,会计学硕
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楠先生多年从事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工作,曾主持过大型中央和地方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审计、评估工作。担任财政部第
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在培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管理会计方向),现任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剑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9 年,法学博士后,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
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 月至
今任辽宁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5 年,经济学博士,
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
2014 年 2 月至今先后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国科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任国科大(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国科健康科技小镇(青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胡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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