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9:15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12号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丛森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8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2,299,195,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33%。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 人,代表股份 11,690,463,04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1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 人,代表股份 608,732,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71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3,041,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51%。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12,299,147,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02,993,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99.9996%;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993,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事项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702,984,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984,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2,298,79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2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645,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7%;反对 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2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反对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1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86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 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1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12,277,28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8%;反对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1,794,0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7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81,129,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32%;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21,794,0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577,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波先生、杨丛森先生、张敬雷先生、张瑞莲女士、肖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7.01、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2,228,796,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2,642,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9864%。
表决结果:张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杨丛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2,227,48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1,33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8004%。
表决结果:杨丛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张敬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2,228,66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2,51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9682%。
表决结果:张敬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张瑞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2,227,89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1,74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8587%。
表决结果:张瑞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肖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2,224,922,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39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8,768,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4355%。
表决结果:肖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俊杰先生、杨宁先生、赵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8.01、选举王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2,229,25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3,10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0.0518%。
表决结果:王俊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杨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2,226,848,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0,69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7094%。
表决结果:杨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赵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2,226,84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0,69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7096%。
表决结果:赵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怡星、郑钰莹律师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