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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2024 年度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 14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0 万元。

  2025 年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