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14: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 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李小荣先生、王莉君女士、苏丹女士、高焱莎女士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总裁朱德永先生所做的《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 1,929,635,341.85 元,较 2024 年下降 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48,943,324.74 元,较 2024 年下降
16.82%;
实现营业收入 1,889,015,160.89 元,较 2024 年增长 3.96%;
实现营业利润-187,822,064.33 元,较 2024 年下降 80.48%;
利润总额-187,655,236.42 元,较 2024 年下降 8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943,698.55 元,较2024年下降77.87%。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五、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87,894,252.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943,698.55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对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七、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对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
八、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拟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26 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对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九、审议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向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共 12 人(含报告期内任职的职工代表董事)支付 2025 年度薪酬(或津贴),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合计金额为 454.06
万元。其中,董事薪酬(或津贴)发放标准遵照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或津贴)的标准执行。
特别说明:2024 年度公司向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共 15 人(含 2024 年任期
届满已离任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支付了 2024 年度薪酬(或津贴),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合计金额为 492.13 万元。
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明细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
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本议案参与表决票数不足法定人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度薪酬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依据现行的薪酬标准,按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结合
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 2025 年度薪酬,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合计金额为 608.81 万元(不含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的高管,含离任高管在报告期内任职高管期间的薪酬)。
特别说明:2024 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 2024 年度薪酬,按权责发
生制核算,合计金额为 644.65 万元(不含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并兼任董事的高管,含离任高管在报告期内任职高管期间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按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系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十一、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多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且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贷款余额不超过4.5 亿元(含担保类贷款,含公司为子公司承担最终付款责任的供应链产品)。本次申请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储备,实际贷款
情况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申请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涉及担保情形的,公司将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十二、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保证担保(含现存担保余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 亿元,具体担保额为实际发生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以 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