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0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邮
件方式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 日 10:00 起,在美盈森大
厦 B 座 1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治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万达、刘纯斌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吉林、谭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裁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05-00031 号《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5-00032 号《内控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按照《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531,323,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122,505,894.80 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结合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招标结果,公司董事会经审议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建议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因审计工作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食宿由公司安排。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为了充分保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9,5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被担保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保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九、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良好资信状况优势,节余财务
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51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
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 拟申请授信 拟申请授信 拟申请授信
方式 期限 业务种类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不超过 13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行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 不超过 4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境内分支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 不超过 3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境内分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 不超过 3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其境内分支行)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不超过 2.5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司(包括其境内分支行) 包括但不限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银行承兑
(包括其境内分支行) 不超过 4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汇票、信用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证、保函、
括其境内分支行) 不超过 3.5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流动资金贷
款等
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 不超过 2.5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括其任何分支机构)
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 不超过 0.5 亿元 担保 一年
行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不超过 4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行
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不超过 1.5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括其境内分支行)
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不超过 2 亿元 担保 一年
括其境内分支行)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不超过 2 亿元 信用 一年
行
1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不超过 0.3 亿元 信用 三年
行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不超过 1.5 亿元 信用 一年
司深圳龙岗区支行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不超过 0.21 亿元 担保 一年
行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不超过 2 亿元 信用、担保 一年
行
合计 不超过 49.51 亿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最终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自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负责相关协议及合同的签署。
十、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吉林、谭伟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吴吉林、谭伟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
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