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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0 深市 太阳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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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07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2-00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的情况概述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2
—002),公告公司已确定为“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住宅配套费
项目及城农网配电项目低压架空绝缘导线”等八个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
计约人民币 64,369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肆仟叁佰陆拾玖万元)。
    2012 年 2 月 3 日,公司已就其中七个项目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
为人民币 59,795 万元(大写:人民币五亿玖仟柒佰玖拾伍万元)具体项目为:
    1、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 10KV 电力电缆,
招标编号:XMZB-WZ11235,中标金额约 89,951,518 元。
    2、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低压电力电缆,
招标编号:XMZB-WZ11236,中标金额约 136,700,982 元。
    3、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城农网配改及大修类工程(含
县公司)所需钢芯铝绞线,招标编号:XMZB-WG11246,中标金额约 8,570,930 元。
    4、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城农网配改及大修类工程(含
县公司)10KV 架空绝缘导线,招标编号:XMZB-WG11249,中标金额约 45,762,974
元。
    5、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基建、技改、城农网配改及
大修类工程(含县公司)10KV 电力电缆,招标编号:XMZB-WG11250, 中标金额约
205,125,438 元。
    6、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基建、技改、城农网配改及
大修类工程(含县公司)低压电力电缆,招标编号:XMZB-WG11251,中标金额约
54,394,416 元。
    7、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基建、技改、大修、城农网
配改及新建住宅配套费工程(含县公司)控制电缆,招标编号:XMZB-WG11252,
中标金额约 57,445,885 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2 亿元
    负责人:张磊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57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电力电量趸售、直供;电力设施修、试(限
分支机构经营);电网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电力生产,
电网调度与管理;电能交易服务;电力科学研究;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培
训、信息咨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不
含修理);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电能计量和电量采集装置
建设、运行、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与服务。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与本公司发生多起类
似业务,2011 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金额约 3.16 亿元,占公司 2010 年度经
审计后营业总收入的 13.5%。
    该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为公司一直以来的合作客户,履约情况一
直保持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具体供货的交货数量、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公司与
中标区域内福建省电力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项目专项合同为准。
    2、协议签署时间:2012 年 2 月 3 日。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4、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 59,795 万元。
    5、合同双方:买方为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卖方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
    6、签署地点:福建福州。
    7、订货有效期: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8、付款方式: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9、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
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10、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
金额为合同价格 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
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有效
期终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方将履约保证
金退还卖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金额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后主营业务收入的 25.59%,合同履行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合同履行将对公司 2012 年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
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
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预计该合同于 2012 年年内履行完毕,具体履行情况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
   2、备查文件:公司与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