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5 月 7 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1,433.5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3.36 元/股;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 49 人。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的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5 年 5 月 7 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包含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时限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433.50 万股
3、 授予价格:3.36 元/股
4、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9 人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首
票数量(万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次授予日股本总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公司子公司杭州遥望中高层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1,433.50 40% 1.54%
(49 人)
8、 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 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第一个解除限 杭州遥望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30 杭州遥望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04
售期 亿元。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 杭州遥望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0 杭州遥望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60
售期 亿元。 亿元。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 100%
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 80%
标值
未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 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方案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 100% 80% 60% 0%
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10、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前次披露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6.50 万股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0 名调
整至 49 名,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0.00 万股调整为 1,433.50 万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德皓验字[2025]0000001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49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48,165,6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4,335,000.00 元(壹仟肆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33,830,600.00 元(叁仟叁佰捌拾叁
万零陆佰元整)。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4,112,844.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944,112,844.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0 日,上市日期:2025 年
5 月 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52,108,843 5.60 14,335,000 66,443,843 7.04
流通股股份
无限售条件 877,669,001 94.40 0 877,669,001 92.96
流通股股份
总股本 929,777,844 100.00 14,335,000 944,112,844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29,777,844 股增加至944,112,844 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944,112,844 股摊薄计算,2023 年
年度每股收益为-1.112 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