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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15:00 在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F1—103 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5)第 420A01534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5)第 420A009339 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420A015350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656,163,189.2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1,315,430.94 元。母公司当
期实现利润 635,932,681.88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 63,593,268.19 元。公司年初未
分配利润 3,255,922,015.94 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182,871,153.46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3,670,773,025.23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25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5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
    议案》

  有效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
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黄宣泽、胡强高为本议案
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黄宣泽 122 万元,胡强高 122
万元,徐勇 116 万元,向明 101.88 万元,卜勤练 95.25 万元,张军 95.25 万元,刘家
胜 89.15 万元,何宗涛 78.57 万元,余圆 66.10 万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
    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黄宣泽、胡强高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42 名激励对象中的 28 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
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714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数量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
对董事会席位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成员数量由 9 名增至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非独立董事由 6 名增加至 7 名,设董事长 1 名和副董事长 1 名,增设职工董事 1 名。基
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见附件一,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非独立董事 7 名。经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宗雨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宗雨冉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