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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0 深市 华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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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5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0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24.38 元/股,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
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号)。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38 元/股调整为 24.18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号)。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18 元/股调整为 23.9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号)。

  截至2026年2月27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51%,最高成交价为1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23,11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6年2月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20,8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21%,最高成交价为1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20,724,41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完成首次授予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登 记 , 授 予 共 1,357.46 万股股票。其中,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19.44万股股票,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公司财务情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7日收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20,8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21%。其中1,357.46万股股份已于2025年8月8日首次授予参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246,209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述安排,公司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4、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