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79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重组暨拟受让河南劲风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债权重组方案暨交易目的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工程”)承接了河南劲风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劲风”或“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乡天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乡天海”)位于南阳市内乡县乍曲乡及马山口镇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023 年 6 月,内乡天海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取得项目贷款。因建设期受历史融资成本较高、项目未全部完工等因素影响,导致内乡天海短期流动资金紧张,项目电费收入在按时向国银金租支付租金后,暂无法按约定及时向华明工程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由于项目主要资产及收益权已抵押至国银金租,内乡天海及其股东无法取得新增融资,造成工程款支付逾期。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内乡天海累计应支付华明工程工程款 60,459.48 万元,
已支付工程款 42,500.00 万元,华明工程应收内乡天海工程款为 17,959.48 万元,项目回款率为 70.30%。
根据公司对项目现金流的测算,华明工程预计上述工程款的回款周期较长,为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经各方协商,河南劲风股东高飞、安冉同意在全资子公司内乡天海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河南劲风 100%股权转让给华
明工程,协助华明工程取得内乡天海的控制权,更大程度确保内乡天海偿付融资租
赁款项后支付华明工程剩余工程欠款。华明工程、高飞、安冉、河南劲风及内乡天海拟签署《关于债权重组暨受让河南劲风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
议》,华明工程同意以人民币 1 元受让河南劲风 100%股权。待河南劲风股权变更
后,华明工程同意将内乡天海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17,959.48 万元展期至内乡天海向国银金租偿还完毕全部融资租赁款后。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债权重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受让河南劲风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高飞,男,中国国籍。
住所:甘肃省华池县柔远镇***
身份证:62282319******0234
2、安冉,男,中国国籍。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身份证:64022219******0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飞、安冉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飞、安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河南劲风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高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3371680790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乍岖镇魏营村葫芦山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及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高飞认缴出资 500 万元,持有河南劲风 50%的股权;安冉认
缴出资 500 万元,持有河南劲风 50%的股权。
(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8,393.14 47,675.06
应收账款 455.79 214.79
负债合计 59,982.78 58,391.87
净资产 -11,589.64 -10,716.81
项目 2025 年度 1-8 月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0.35 1,323.56
营业利润 -1,258.01 -3,662.10
净利润 -1,257.83 -3,66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1.53 900.0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劲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河南劲风及其股东高飞、安冉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除本次交易事项之外,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即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内乡天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高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3372354542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 G312 国道以南、长信路以东 66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
2、内乡天海股权结构:河南劲风实缴出资 1000 万元,持有内乡天海 100%股
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经审计) 审计)
总资产 48,392.97 47,674.89
应收账款 455.79 214.79
负债合计 59,982.53 58,391.71
净资产 -11,589.56 -10,716.82
项目 2025 年度 1-8 月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0.35 1,323.56
营业利润 -1,257.91 -3,661.99
净利润 -1,257.73 -3,664.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1.53 900.00
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过往年度电费收入较低,随着项目的逐步完工,项目的收入及现金流已逐步改善。
(五)标的公司资产抵押情况
2023 年 6 月,内乡天海与国银金租签署国金租【2023】租字第(B-088)号、
国金租【2023】租字第(B-089)号关于售后回租、售后直租的融资租赁合同,前
述合同约定租赁本金分别为 1.8 亿元和 3 亿元,租赁期限为 14 年,起租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终止日为 2037 年 6 月 29 日。内乡天海以内乡县乍曲乡 100MW 电站
项目和内乡县马山口镇 50MW 电站项目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构筑物、建筑物、光伏发电设备资产(包括多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等)及升压站、外送线路等资产为前述融资租赁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内乡天海与国银金租签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内乡天海以内乡县乍曲乡 100MW 电站项目和内乡县马山口镇 50MW 电站项目项下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所有收益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
河南劲风与国银金租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河南劲风以其持有的内乡天海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内乡天海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交易标定价情况
基于本次交易目的,经各方协商同意华明工程以人民币 1 元收购河南劲风
100%股权。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标的公司和内乡天海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8 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众环审字(2025)2100095 号” 、“众环审字(2025)210009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参考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高飞
甲方二:安冉
乙方(受让方):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