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六月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3.81 元/股,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3,391,076,113 股。
2、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和《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3、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369,795,962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孙毅 余永清 潘承东
陈学新 房振武 郑怀勇
何大安 黄纪法 宋深海
张陶勇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
/浙富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浙富控股,股票代码:002266
申联环保集团 指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申能环保 指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曾用名富阳申能固废
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
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和杭州富阳申能固
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之 40%股权
桐庐源桐 指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桐庐浙富 指 桐庐浙富控股有限公司
申联投资 指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沣石恒达 指 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沣能投资 指 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全体交易对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叶标、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方/桐庐源桐等 7 名交 指 胡金莲、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易对方 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胡显春
孙毅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孙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桐庐源桐、西藏信托-智昂 6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浙富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桐庐源桐、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能投资合计持有的
申联环保集团之 100%股权和胡显春持有的申能环保之 40%
股权
浙富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桐庐源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指 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沣能投资合计持有的
现金购买资产 申联环保集团之 100%股权和胡显春持有的申能环保之 40%
股权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
定价基准日/初始转股 指 浙富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价格的定价基准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6 月 30 日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即标的资产之上的股东
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全部转由上市公司享有及承担之日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所
在当月的最后一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
《发行股份、可转换债 浙富控股与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沣能投资及胡显春签署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产协议》/《资产购买 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本协议
《发行股份、可转换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浙富控股与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沣石恒达、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沣能投资及胡显春签署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 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充协议》/本补充协议
《申联环保集团业绩 指 浙富控股与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签署的《关
承诺与补偿协议》 于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申能环保业绩承诺 指 浙富控股与胡显春、申联投资、叶标、胡金莲签署的《关于
与补偿协议》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申能环保业绩承诺 浙富控股与胡显春、申联投资、叶标、胡金莲签署的《关于
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指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
议》 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 指 《申联环保集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申能环保业绩承诺
议》 与补偿协议》及《申能环保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26 号》《/ 26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号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6]17 号)
《公司章程》 指 浙富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其不定时的修改文本
《反垄断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务顾问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中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
介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 指 《申联环保集团评估报告》及《申能环保评估报告》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
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3
释义......4
目录......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