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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2 深市 恩华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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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614,8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7年8月28

日(星期一)。

    鉴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7年8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为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18,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成交总金额为55,175,520.27元,成交均价约为24.87元/股,并自行管理和锁定24个月(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份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3、2016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485,166,8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增至2,884,301股,获得现金股利133,121.58元(含税)。

    4、2017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630,716,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增至4,614,881股,获得现金股利173,058.06元(含税)。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614,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亦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情况等。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后及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为2015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2日,其通过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行管理的锁定期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27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614,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该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8月28日解除锁定,并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市流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自行管理锁定期届满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在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拟采取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全部卖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8月12日届满到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当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