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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赖旭日先生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222,754,5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5,895,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69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6,859,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9,639,03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79,77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6,859,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117%。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会议或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76,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5%;
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2%;弃权2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60,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09%;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4999%;弃权 2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2%。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17,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60%;
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2%;弃权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189%;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4999%;弃权 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17,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60%;
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2%;弃权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189%;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4999%;弃权 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1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2%;
反对 2,32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6%;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0,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92%;反对 2,32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0942%;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19,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70%;
反对 2,318,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8%;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4,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407%;反对 2,318,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0528%;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8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51%;
反对 2,255,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7%;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6,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912%;反对 2,255,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4023%;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7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03%;
反对 2,266,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5%;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56,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791%;反对 2,266,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5143%;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82,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9%;
反对 2,256,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9%;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6,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60%;反对 2,256,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4075%;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265,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8%;
反对 2,37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0%;弃权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0,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15%;反对 2,37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6119%;弃权 1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6%。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27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7%;
反对 2,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2%;弃权1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