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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9 深市 ST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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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0

*ST升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0-01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分别所持公司 184,438,823股和 28,676,702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100% 。

    2.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
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近日获悉,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关于股份质押融资一案,在“公拍网”(www.gpai.net)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分别拍卖升达集团持有的 184,438,823 股股票(占升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2%,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以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持有的 28,676,702 股股票(占江昌政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1:


    升达集团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 002259)184,438,823 股。

    市场价:393,776,887.11 元(2.135 元/股);起拍价:393,776,887.11 元;保
证金:7800 万元;增价幅:100 万元及其倍数。拍卖以 2020 年 3 月 8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 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市场价。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收盘价均价在拍卖开始前对起拍价做调整。

    拍卖标的 2:

    江昌政持有的升达林业(证券代码 002259)28,676,702 股。

    市场价:61,224,758.77 元(2.135 元/股);起拍价:61,224,758.77 元;保证
金:1,200 万元;增价幅:10 万元及其倍数。拍卖以 2020 年 3 月 8 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价(即 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市场价。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收盘价均价在拍卖开始前对起拍价做调整。

    2、拍卖时间

    2020 年 3 月 8 日 9 时至 2020 年 3 月 9 日 9 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
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拍卖成交余款须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 16:00 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并向本
院递交缴款凭证。

    7、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但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升达集团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升达集团沟通偿还和解决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3、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拍卖文书,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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