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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5-02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加速应收账款清收,防范经营风险,与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机械”)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就包钢机械对公司欠付货款及招标保证金共计 15,691,790.50 元进行债务重组,包钢机械分期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7,000,000 元及招标保证金 400,000 元,剩余 8,291,790.50 元视为债务重组损失,此款收到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具
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因包钢机械资金紧张未能如期足额履行完成上述《债务重组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欠付 3,550,923.85 元。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新《债务重组协议》,延长包钢机械还款时间至 2026 年 8 月,豁免债务总金额不变。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包钢机械已履行完毕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债务重组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机总门岗内 200 米机总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东

  注册资本:3,539.95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720114874G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00%

  实际控制人: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机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2010 年 12 月,公司与包钢机械签订了数控双龙门移动镗铣床设备购销合同及
数控重型双柱立式铣车床设备购销合同,两台设备总价款为 3,488 万元。截至目前,包钢机械尚欠公司货款 15,291,790.50 元及招标保证金 400,000 元,上述款项均已达到付款条件。

  包钢机械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款项 2,000,923.85 元,自 2026
年 1 月起至 2026 年 8 月止,分别于每月 25 日前支付 193,750 元,共计支付
3,550,923.85 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包钢机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款项 2,000,923.85 元,自 2026
年 1 月起至 2026 年 8 月止,分别于每月 25 日前支付 193,750 元,共计支付
3,550,923.85 元。

  2、包钢机械如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货款,公司不追究包钢机械在履行《债务重组协议书》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责任,同意豁免包钢机械 8,291,790.5 元债权。双方关于 JZJJ-10-008 号、JZ-JJ-10-009 号购销合同书所涉所有权利义务一次性处理完结,公司放弃向包钢机械主张剩余货款的权利,包钢机械放弃向公司主张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违约金、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维修保养费等所有权利。双方确认包钢机械按期支付公司上述款项后双方本补充协议签订前所有业务往来所涉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一次性处理完结,双方再无纠纷。

  3、包钢机械如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货款,公司有权按照《债务重组协议书》的约定通过诉讼主张自身合法权利。

  4、本协议为《债务重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条款与本补充协议如有冲突,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债务重组协议书》执行。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不确定性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务重组顺利实施,未豁免款项全部收回,公司将转回前期对包钢机械已计提的信用减值 3,550,923.85 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债务重组协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