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5 年 10 月修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是由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 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成都市市
0006179302676。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930267
6。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公司的经营宗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服务社会,为股东争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服务社会,为股东争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 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 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 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矿物洗选 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680 万
见下表: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00 元。公司
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见下
表: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5,293,872 股,公司的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915,293,872 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 915,293,872 股,无其他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15,293,872
种类股。 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划的除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