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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大华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684,481,14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1.1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27,807,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3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356,673,4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82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24,135,53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8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0,565,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63,570,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9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4,768,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92%;
反对 21,596,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28%;弃权 47,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同意 202,492,2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6%;反对
21,596,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4%;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4,71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07%;
反对 21,646,3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3%;弃权 47,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442,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213%;反对 21,646,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77%;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41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7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41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7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41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7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41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7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9%;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265,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
反对 16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20,3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0%;反对 16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4,419,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
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74,2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7%;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2,874,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6%;

反对 1,559,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6%;弃权 4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529,2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34%;反对 1,559,2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7%;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1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利泉先生、吴军先生、陈爱玲女士、赵宇宁先生、袁利华先生、张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六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 1 选举傅利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84,532,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3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187,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231%。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吴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77,749,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217,403,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964%。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选举陈爱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77,486,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217,140,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791%。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选举赵宇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7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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