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iFLYTEK CO.,LTD.
(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态势,分别为 1,882,023.41 万元、
1,965,032.92 万元及 2,334,309.30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呈现“先降后升”的
趋势,各期分别为 41,781.88 万元、11,806.17 万元及 18,813.73 万元,整体经
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性,主要受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研发投入规模持
续加大等多重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25 年 1- 9 月累计经营业绩亏损,
主要系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等核心业务主要面向政府及大型企业,项目规划论证多集中于上半年、验收集中于下半年,通常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收入季节性特征显著;同时公司持续加大自主研发与市场拓展投入,固定费用年内分摊均衡,当期营业毛利难以覆盖期间费用,从而形成阶段性亏损。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行业市场变化等出现不利因素,将会对公司整体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1,591,330.12 万元,占流动资产
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3.87%和 36.76%。按组合计提应收账余额的账龄和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143,563.05 58.16% 92,288.97 8.07%
1 至 2 年 379,627.02 19.31% 67,866.21 17.88%
2 至 3 年 236,172.38 12.01% 73,707.86 31.21%
3 至 4 年 110,509.20 5.62% 56,632.02 51.25%
4 至 5 年 46,096.48 2.34% 34,142.95 74.07%
5 年以上 50,372.16 2.56% 50,372.16 100.00%
合计 1,966,340.27 100.00% 375,010.16 19.07%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主要客户
信用良好,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而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技术水平、业务发展阶段,并根据人工智能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论证。本次募投项目中“星火教育大模型及典型产品项目”围绕新课标和新高考要求,升级星火教育大模型,同时在 AI 智慧课堂和 AI 学习机两个重要产品方向上实现深度落地,本项目涉及的效益预测为项目实施后逐步替代并最终全面替代原有 AI 智慧课堂和 AI 学习机产品形成的收入,经测算,预计达产期年收入为 110.84 亿元。
考虑到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变动、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行业竞争是否加剧、市场开拓是否顺利、研发产品功能是否达到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的销量及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并出现销售收入、毛利率及税后内部收益率低于测算值的情况。上述相关因素均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
(四)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减值及摊销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519,378.60万元、455,273.28 万元、381,524.06 万元和 348,212.06 万元,长期保持较高水
平。为保持在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能力的先进性,公司研发投入较高,相应形
成较大规模的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基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
支出情况,按照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以及开发支出预计结转无形资产时间,测算未来三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分别为 19.51 亿元、14.47 亿元、8.93 亿元,摊销金额较大。若未来因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变化、技术更新换代等因素致使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发生减值,叠加摊销因素,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风险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50,628.63 万元,其他应收
款账面价值为 32,712.87 万元,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较大。若公司预付款项供应商和其他应收款的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预付款合同无法正常履约、其他应收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而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六)商誉减值风险
为加快在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教育等产业的战略布局,公司相继收购讯飞启明、讯飞瑞元、讯飞皆成、乐知行等相关企业。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商誉账面价值为 113,467.32 万元。如果被收购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七)折旧及摊销金额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项目完全达产及实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时间,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支出提前开始,将给公司利润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其中,随着募投项目进入投产运营期,预计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最高为 54,264.62 万元。若未来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且公司无法保持盈利水平的增长,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技术研发风险
人工智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核心竞争力建立在算法突破、算力提升与数据积累等要素之上,星火教育大模型及典型产品项目计划以星火大模型为技术基底,升级星火教育大模型,同时在 AI 智慧课堂和 AI 学习机两个重要产品方向上实现深度落地。人工智能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市场对产品迭代速度与性能升级的需求亦不断提高。公司基于全国产算力训练大模型,对国产算力升级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公司为探索前述研发方向,在资金、人员、技术、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前述研发项目能否成功依赖于公司在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存在公司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所以存在不确定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股东言知科技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2.5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言知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长期利益休戚与共,通过其控制企业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保持稳定。同时,彰显了其对人工智能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除言知科技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言知科技外,其他最终的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