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碳纤维”或“标的公司”)拟引进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材基金”)以现金增资 3 亿元。增资资金主要用于“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本次增资是公司为增强茂名碳纤维的资金实力,提升其综合竞争力的举措,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茂名碳纤维 66.6667%的股权,仍是茂名碳纤维的控股股东,拥有茂名碳纤维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的情况介绍
1、名称: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 30,200.00 万元,各合伙人以货币人民币方式认缴出资。
4、执行事务合伙人: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5、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100.00 0.3311%
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 10,500.00 34.7682%
伙企业(有限合伙)
茂名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9.9338%
广东佛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500.00 4.9669%
限合伙)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100.00 50.0000%
合计 30,200.00 100.00%
6、经查询,执行事务合伙人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复材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 1 号 103 室
法定代表人 汪家宝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制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合成材料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
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4,619.82 56,972.92
负债总额 219.73 31,473.74
所有者权益 14,400.09 25,499.18
营业收入 334.51 0
营业利润 0.34 -0.37
净利润 0.09 -0.91
资产负债率 1.50% 55.24%
3、本次增资前后,茂名碳纤维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前: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60,000.00 —— 100.00%
本次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货币 66.6667%
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30,000.00 货币 33.3333%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0,000.00 —— 100.000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茂名碳纤维拟与复材基金签订的《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各方计划作出以下履约安排:
甲方: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
乙方: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资款项的实缴及交割
1、增资基本情况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拟以货币方式共计出资30,000 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以下简称“增资认购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大写:叁亿元整)(以下简称“新增注册资本”)(以上交易简称“本次增资”)。
(2)交割日后的持股比例:交割日后(含当日),乙方将取得并持有标的公司 33.333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90,000 万元(大写:玖亿元整)
2、交割
各方一致同意,在乙方确认所有先决条件全部得以满足,或者先决条件被乙方全部或部分书面豁免后,乙方可依据本协议约定将增资认购款汇至以甲方名义开立在银行的账户。
(二)增资认购款用途
增资认购款的使用情况应接受乙方的监督,本次增资资金用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的建设及运营。
(三)交割日后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含当日),乙方有权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标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丙方及标的公司对乙方股东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事项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自交割日起(含当日),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全部由丙方提名。
(四)利润分配
标的公司的各个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为免疑义,乙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在标的公司有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标的公司的每年度对截至上一年度末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在标的公司具体进行每年度利润分配时,应根据标的公司当年度股东会决议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分配金额、分配比例等)。
(五)退出安排
投资人有权根据协议约定,通过资本市场、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特殊受让等方式退出。
(六)违约责任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守约方有权要求及时履行、限期履行或纠正,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届时的转让价款为基数,自违约事项实际发生第一日起至违约方实际支付全部违约金的前一日,以每日万分之五为费率计算得出。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过部分向守约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茂名碳纤维层面引入第三方投资者有利于拓宽战略新兴材料业务板块的融资渠道,更好满足业务经营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融合多方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方向与业务板块的扩展需要,有利于增强茂名碳纤维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公司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茂名碳纤维控股股东,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