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与普通合伙人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材基金”),并以自有资金 15,100.00 万元认购复材基金份额。复材基金目标规模为 30,2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比例为 50%。
复材基金设立的目的系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总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普通合伙人(GP):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80017Q
(2)成立时间:2013-03-07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 02
(5)法定代表人:胡希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财务顾问。
2、有限合伙人(LP):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EXG91Y9X
(2)成立时间:2025-09-18
(3)注册资本:4001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311 房-A158
(5)执行事务合伙人: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LP):茂名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C96NLD2L
(2)成立时间:2023-02-24
(3)注册资本:64,2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3 号大院 1 号楼三层 335
(5)法定代表人:黄楚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有限合伙人(LP):广东佛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1MAEBKPQA7F
(2)成立时间:2025-02-17
(3)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高州市金辉大道 6 号一楼办公室(住所申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佛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 30,200.00 万元,各合伙人以货币人民币方式认缴出资
4、执行事务合伙人: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5、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粤财私募股权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100.00 0.3311%
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 10,500.00 34.7682%
伙企业(有限合伙)
茂名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9.9338%
广东佛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500.00 4.9669%
限合伙)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100.00 50.0000%
合计 30,200.00 100.00%
6、投资范围:对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从而为全体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运作期限为八(8)年,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存续期限(“存续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期限。
8、管理费:鉴于本合伙企业仅特定投向标的公司,且管理人已在优先级 LP层面计收管理费,故管理人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在交割日后的五(5)年内,合伙企业因项目处置、投资运营
等方式取得收入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理决定的时点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协议约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10、投资决策:管理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合伙企业的投资咨询及决策机构,可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投资项目选择及退出等事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按照其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投资以及退出事项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投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不存在在合伙企业中任职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合伙企业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及渠道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司高性能碳纤维领域相关业务的稳健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复材基金的设立及投资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包括:
(1)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募集、基金备案、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投资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客观上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茂名市复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