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家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汪家宝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附件:
简历
汪家宝,男,1984 年 12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大学高分子材
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南京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金杉汽车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浙江俊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塑料研究所所长,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PP改性项目负责人,聚丙烯销售部副经理,聚丙烯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汪家宝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