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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9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情况:2018年5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大

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青岛扬帆债务重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核查,重工·起重集团的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5月23日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037)。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

月7日15:00至2018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第1页共6页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邵长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201,873,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62.229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1,201,770,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2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10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第2页共6页

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第3页共6页

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以上表决结果均为中小股东投票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1,200,880,758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7.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增补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第4页共6页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65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101%。

      10.审议通过《关于对青岛扬帆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1,77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

                                      第5页共6页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1%;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5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述职

报告。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