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 26
2005 年 4 月 26 日,广东省人民政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粤办函
府办公厅出具粤办函[2005]235 号 [2005]235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嘉应
《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嘉应制药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发行人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发行 在梅州市嘉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人在嘉应有限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 应有限”)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发起设
的方式设立,并在广东省工商行政 立的方式设立,并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
业执照。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为 91441400748002647K。 91441400748002647K。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50,750.9848 万元。 50,750.9848 万元;已经发行的股份数为
50,750.9848 万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人。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3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总
4 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并认定为高级 工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并认定为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员。董事会可以根据 管理人员的人员。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
实际情况决定上述职务的新名称, 况决定上述职务的新名称,新命名的职务
新命名的职务与对应的上述职务除 与对应的上述职务除名称外保持一致。
名称外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
5 数、持股比例...... 股比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计划的除外。
6 供任何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7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本章程或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 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8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
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民法院认定无效。
9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 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
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 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民法院撤销。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计划;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项;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10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算方案、决算方案; 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修改本章程; 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三十的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划;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途事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持股计划; 出决议。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
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股东大会 公司所在地。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日期应当为交易
11 现场会议日期应当为交易日。公司 日。公司还将提供视讯、电话、网络会议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席。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 第六十三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出示 的,应当明确代理人代理的事项、权限和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 期限,代理人应当向公司出示本人有效身
书。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12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资格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