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2
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陈怡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帆先生、蒋薇女士、郑中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蒋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蒋薇女士、郑中巧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帆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帆先生的任职尚需完成在其任职单位清华大学的审批程序,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选举公司职工董事事项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未名先生、张晓霞女士将与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记录;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
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至今担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并担任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
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耀华女士与叶可先生系母子关系。叶可先生、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和陈代千先生存在共同投资情形。叶可先生与陈代千先生分别担任岩山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与监事职务等。
除上述情况外,叶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于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研究生学历。分别
于 1999 年、2002 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院学士及硕士学位。曾任职
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起任公司投资总监。2014 年 12 月 1
日起任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 11 日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 5 月 18 日
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于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678,03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列为 1.1736%。陈于冰先生、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陈代千先生存在共同投资情形。陈于冰先生与陈怡毅女士分别担任岩超聚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于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代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得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2010 年获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5 年至 2023 年就职于岩山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2023 年 6 月 8 日起任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任公司董事兼
常务副总经理,现兼任岩思类脑研究院执行董事等职位。
截至目前,陈代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代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傅耀华女士、陈于冰先生存在共同投资的情形。陈代千先生与叶可先生分别担任岩山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道准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监事与董事职务等。陈代千先生持有宁波渐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张晓霞女士担任该公司监事。陈代千先生与陈怡毅女士分别担任灵译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除上述情况外,陈代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怡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曾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至今担任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岩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兼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怡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怡毅女士与陈于冰先生分别担任岩超聚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陈怡毅女士与陈代千先生分别担任灵译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陈怡毅女士与张晓霞女士分别担任上海岩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怡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杨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IEEE Fellow。杨帆先生分别于 1997 年和 1999 年在清华大学
电子工程系获学士和硕士学位,2002 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获电气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教于美国密西西比大学,获聘终身教职。2011 年至 2020 年担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波与天线研究所所长。现担任清华大学教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