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董事会战
1 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等;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以及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相关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等。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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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