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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武汉凡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6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3:30 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阎正化先生、周林建先生(简历见附件)符合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阎正化先生、周林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阎正化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周林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表决。

    特此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阎正化先生,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湖北
得实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阎正化先生 2006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工装设备和自动化项目的设计开发及技术团队管理工作,历任夹具工程师、夹具设计主管、工装设备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艺师。阎正化先生主导开发的“一种用于调节滤波器上调谐螺杆横向位置的工装”“一种用于反向装配谐振杆的工装”等多项技术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阎正化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阎正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阎正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林建先生,1974 年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中粮集团中粮包装(成都)
有限公司、中粮集团中粮包装上海品冠塑胶有限公司。周林建先生于 2001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仓储部、计划部、采购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仓储部经理、计划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采购总监。

    周林建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林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林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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