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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3 深市 怡 亚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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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怡亚通: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推选林善贤先生、张洪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股东代表监事进行逐项表决。

    二、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
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
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三、最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善贤,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九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2013年01月-2015年2月,曾任天津宁旭商贸有限公司融资主管职务。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林善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林善贤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善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洪绪,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2016年,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主管职务。现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任职。

  截至目前,张洪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洪绪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洪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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