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汤优钢、黄启忠、柳瑞清、胡刘芬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裁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5年 3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和
专 项 意 见 详 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5 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2025 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信托、徽商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永丰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大丰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东亚银行、渤海银行、广州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汇丰银行、长沙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无为农商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含以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5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080,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意下属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