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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0 深市 常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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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
利润 25,243,299.29 元,扣除报告期内已付普通股股利 0 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4,657,381.71 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的收益转入 12,856,000.00 元,2024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58,082.42 元;2024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982,367.55 元,加上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00,568,128.92 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的收益转入 12,856,000.00 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729,761.37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4,982,367.55    15,107,030.63    -375,412,432.3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未分  -322,729,761.37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  -6,558,082.4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441,011.3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三)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供分配利润,且现金流量为正数时,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2)如无重大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资产抵押等交易事项发生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由于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其他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改善,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47 亿,同比增长 14.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98.24 万元,同比增长 330.15%。未来公司还将继续致力于努力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未来公司将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