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8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行长庄灵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维开
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海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5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5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百万元) 17,816 9.19% 54,976 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7,673 8.71% 22,445 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730 9.30% 22,495 8.22%
利润(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222,407 77.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9.90% 3.35 8.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1 9.90% 3.35 8.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1 8.82% 3.35 8.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3.83% 减少0.22个百分点 13.81% 减少 0.7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4% 减少0.15个百分点 13.84% 减少 0.73 个百分点
(年化)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公司于 2025 年 7 月进行了永续债利息的发放。在计算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公司考虑了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规模指标(人民币 百万元) 2025年9月30日 2024 年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 2023 年12月31日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3,578,396 3,125,232 14.50% 2,711,662
客户贷款及垫款本金 1,716,823 1,476,063 16.31% 1,252,718
-个人贷款及垫款本金 535,196 557,735 (4.04%) 507,197
-公司贷款及垫款本金 1,076,248 822,628 30.83% 661,269
-票据贴现 105,379 95,700 10.11% 84,252
贷款损失准备 48,850 43,870 11.35% 43,797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790 776 1.80% 919
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
总负债 3,324,465 2,890,972 14.99% 2,509,452
客户存款本金 2,047,804 1,836,345 11.52% 1,566,298
-个人存款本金 514,095 495,124 3.83% 413,593
-公司存款本金 1,533,709 1,341,221 14.35% 1,152,705
股本 6,604 6,604 - 6,604
股东权益 253,931 234,260 8.40% 202,21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52,689 233,151 8.38% 201,19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217,879 208,341 4.58% 176,38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99 31.55 4.56% 26.71
(元/股)
注: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 号),非存款
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
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照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各项
存款 24,059.2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465.79 亿元,增长 16.83%;各项贷款 17,612.10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2,395.58 亿元,增长 15.74%。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基
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
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
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
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5 年 7-9 月 2025 年 1-9 月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 86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 (109)
所得税的影响数 - (2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7) (50)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 1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原因
其他收益 206 33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