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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7-04-05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王相荣、王壮利、王珍萍、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张灵正、颜土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
    的股份。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颜土富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本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的未分
    配利润和其后年度产生的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根
    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86.27 万元。
    三、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系根据旧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
    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将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将在所得税核算、
    金融资产计量方式、研究与开发阶段费用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方面发生重大变
    化。经测算,如假定自本报告期期初即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所编制的企业财务
    报表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企业财务报表相比,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
    流量方面并无重大差异。
    四、本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硅钢片、漆包线、铝锭、PP 及ABS 塑料
    等。2006 年,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合计占公司2006 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44.24%,其价格波动将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经测算,如不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导致本公司2006 年综合毛利率与2005 年相比
    降低7.8%。由此可见,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本公司存在因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五、本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在出口产品中,本公司主要采用贴牌生产方式。
    2005 年、2006 年,本公司以贴牌生产方式(包括ODM/OEM 方式)出口的销售金额占
    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4%、88.69%。本公司在长期的市场拓展过程中,与
    世界知名的微小型水泵、园林机械制造商、知名连锁超市、知名经销商等建立了稳
    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控制、交货速度等方面不能满足客户
    需求,本公司主要客户转向其他厂商采购,或本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政治、经济、
    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均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存在
    海外市场拓展及贴牌生产经营模式风险。
    六、本公司存在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汇兑损益。本公司自营出口业务自接受定单、生产、发货,至货款回笼,整个业
    务周期平均约3 个月,且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
    兑损益。实施汇改后,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公司2005 年度汇兑损失125.66 万元,
    2006 年度汇兑损失为216.05 万元;2、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当人民币贬值时,
    有利于本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扩大出口;当人民币升值时,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
    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国外品牌制造商及销售商的利润空间将被压缩,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本公司近三年来净资产收益率较高,2004 年为27.47%,2005 年为28.20%,
    2006 年为31.29%。本次发行成功后,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值大幅增长,而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本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
    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
    “新增年产75 万台新型高效水泵投资项目”和“新增年产68 万台园林机械投资项
    目”,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大本公司的生产规模。与此同时,上述投资项目
    在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度增长,而公司2006 年水泵销售量为240.95 万台,
    园林机械销售量为24.87 万台,相对于现有销售规模而言,产能增幅较大,对公司
    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市场开拓不力,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1,900 万股
    4、本次发行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4%
    5、每股发行价 **元
    6、市盈率 **倍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08 元(以2006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值和2006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8、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9、预计发行市净率 **倍
    10、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1、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元
    1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元
    15、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
    16、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保荐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上网发行手续费用:**万元(按3.5‰的费率计算)
    2、股东承诺
    除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出具了不竞争承诺函。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EO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王相荣
    设立日期: 2001 年5 月21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 号
    邮政编码: 317503
    公司电话: 0576-6516392、6511111
    公司传真: 0576-6516511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pumps.com
    电子信箱: sec@chinapump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浙政股[2005]5 号文件批准,以经浙江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净资产5,628
    万元按1: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由王相荣、张灵正、王壮利、颜土富、王珍萍、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本公司由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成立时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
    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发起人投入资产包
    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合计19,239.83 万元(以审计基
    准日2004 年12 月31 日为准)。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628 万,系以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04 年12 月31 日账面净资产5,628 万元为基准,按1:1 比例折合而来。
    2、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拟公开发行1,900 万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为7,528 万股。
    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4%。
    3、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股东 承诺内容
    王相荣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灵正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壮利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颜土富
    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珍萍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中恒投资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发起人持股情况及主要股东
    1、发起人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相荣 20,260,800 36%
    张灵正 15,195,600 27%
    王壮利 1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