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因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
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2014年3月1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建伟、胡西林、何明、齐志全、
吴刚、田立、廖德生、张丽、张力、徐明、张萌芽、顾霞、陈锦龙、钟鸣、雷丹、
吴燕敏、康春共17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50股;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00股。以上回购股份
合计1,246,050股。
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共计1,246,05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70,676,947元人
民币减至569,430,897元人民币,总股本从570,676,947股减至569,430,897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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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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