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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9 深市 TCL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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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关于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TCL中环:关于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3-009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仅为合作各方意向性约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请参照“四、其他相关说明”。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管委会”)就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35GW 高纯太阳能超薄单晶硅片智慧工厂及其配套项目(以下简称“DW 五期项目”)达成投资合作事宜,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一、签署协议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银川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银川经开区管委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合作目的

    双方基于贯彻落实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经充分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 DW 五期项目投资建设达成合作事宜。依托宁夏光伏资源和公司在光伏领域形成的领先技术优势和先进制造能力,共同助力银川经开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硅片产业基地。

    3、合作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35GW 高纯太阳能超薄单晶硅片智慧工厂及其配套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 41 亿元

    项目地址:银川经开区内光明路以北,宝湖路以南,规划三号路以西,银巴路以东的项目规划用地。

    (2)银川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支持TCL中环年产35GW高纯太阳能超薄单晶硅片智慧工厂及其配套项目在银川经开区落地,协助将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给予项目重点产业扶持和帮助,享受投资奖励、进度奖励、产值奖励及人才引进等相关支持政策,努力促成项目落地、建成、投产、达产、见效。

    (3)TCL 中环加快推进年产 35GW 高纯太阳能超薄单晶硅片智慧工厂及其配套项目投资进
度,为银川经开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员工爱戴、社会尊重、客户信赖”型现代化产业基地,助力银川经开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硅片产业基地。
    (4)项目合作机制:各方建立合作协调和沟通机制,统筹协调本协议商定事宜的推进和落地,共同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 DW 五期项目合作,将新增 35GW 太阳能光伏硅片(G12)产能,符合公司新能源光伏
产业规划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 G12 硅片先进产能加速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发挥公司 G12 战略产品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及市场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硅片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

    2、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工业 4.0 和关键工艺 Know-how 的核心优势,打造自动化、少
人化、高效化、高薪化制造模式,促进光伏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在银川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持续保持公司新能源产业综合实力全球领先优势。

    3、本次合作将为行业提供更多优质产能,提高光伏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竞争力,推动光伏发电 LCOE(度电成本)持续降低和 BOS 成本优化,实现光伏发电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面平价上网。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为合作各方意向性约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披露的《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02 日披露的《关于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03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单晶硅片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10),截止披露日已正常履行完毕。

    (5)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08 日披露的《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6)公司于2022年04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7)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8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意向的计划。

  特此公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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