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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周二)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周二)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周二)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 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春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416,149,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93,685,0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122,464,6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166,126,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662,30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122,464,65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3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24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7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19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2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8%;反对7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弃权19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提案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25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7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弃权184,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3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4%;反对7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8%;弃权184,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36,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18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13,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5%;反对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18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3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6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2%;反对6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提案6.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提案8.00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250,022,721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33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49%;反对13,7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33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49%;反对13,7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4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6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184,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1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1%;反对6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弃权184,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商娟、金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