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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周一)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周一)9:15—
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周一)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 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春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1,429,837,1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58,759,9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 人,代表股份 171,077,1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5 人,代表股份 179,814,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737,2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 人,代表股份 171,077,15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20%。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会,律师列席股东会。
  8.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250,022,721 股,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内蒙古
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8,732,462 股,霍煤集团-平安证
券-25 霍煤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34,929,844 股,前述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87,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87,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7%;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提案 2.00 《关于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9,76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741,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 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淼、袁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