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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8

中国海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经招标评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致同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致同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公司对致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
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 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正式发起创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
等国家和地区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 56 个办公室。2019 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二)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伙人(股东)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2019 年末为 1666 人)。从业人员数量 591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1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 亿元。

  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余家。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自 1999 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业 20 多年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 2009 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二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建忠,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经理,自 2008 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业 10 多年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亿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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