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海广泰
股票代码:002111
收购人名称: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 16-6 号 301 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名称:李光太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名称: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15 号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15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威海广泰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威海广拓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 10,000,000 股股份,从而直接控制威海广泰 1.88%的股份,威海广拓新增成为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李光太的一致行动人,威海广拓、李光太、李文轩合计控制威海广泰 40.02%的股份。本次收购前后,李光太、李文轩父子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而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未导致威海广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2
目录...... 3
释义...... 5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一、收购人介绍......6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介绍......9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4
一、本次收购目的......14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14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4
第三节 收购方式......16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6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17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19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0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20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20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20
四、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
第六节 后续计划......21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 21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21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21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2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2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2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3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3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3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5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6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6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6
第十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27
一、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7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2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0
收购人声明......31
一致行动人声明......32
一致行动人声明......33
财务顾问声明......34
法律顾问声明......3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威海广泰、上市公司 指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威海广拓 指 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李光太、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广泰投资 指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中信信托∙信福传世、家族信 指 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
托
中信信托 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威海广拓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
10,000,000 股股份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收购人财务顾问、中航证券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华堂律所 指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 16-6 号 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光太
认缴出资额 9,5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2MAK45LDC2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25-12-17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李光太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0.01%份额,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
号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中信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威海广拓
99.99%份额。
通讯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 16-6 号 301 室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 0631-3953430
(二)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介绍
1、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光太为威海广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李光太管理和运营威海广拓及其事务,李光太为威海广拓的实际控制人。
威海广拓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2、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李光太作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李光太,男,194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
东工业大学,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工。历任天津电气传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机械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后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威海市劳动模范、威海市发明家协会理事长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威海广泰名誉董事长、董事,威海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3、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威海广拓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2)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光太先生除控制威海广泰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外,还直接持有广泰投资 44.02%的份额。广泰投资除控制威海广泰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外,还持有广泰租赁及其下属子公司等企业的股权或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认
序号 名称 缴出资额(万 投资情况 主营业务